医保处业务调整通知

发布日期:2009-10-27 作者:管理员 来源:自采

通知

各临床科室:

为了提高服务质量,优化工作流程,减少和节省临床科室工作人员往返及等候时间,医疗保险处经研究决定对部分工作做以下调整:

一.所有门诊特殊病种审批,出、入院确认,出院审批业务将前移至窗口办理,由窗口标识牌引导。

二.在医保处办理出院手续过程中,要求注意以下几点:

1.办理出院时间为:上午:8:00—11:30

下午:13:30—16:00。

2.所送出院资料要求齐全,病历首页填写完整,尤其出院诊断必须准确、完全。

3.“医保患者入院登记单”中请写明本次住院的疾病诊断,转科患者要填写转往科室的疾病诊断,以便医保正常确认,避免因疾病与住院科室不符所致的误解。

4.为减少科室工作人员送单后的等候时间,现改为审批后的病历由医保处工作人员送至出院结帐处。但需科室用红笔在病历首页的右上角标明需送往的出院结帐窗口号码,如新生儿科出院结帐窗口为4,首页右上角即注“4”。

三.为配合住院收费处办理结算工作,新农合出院审核工作暂只安排在周一至周五正常工作时间内办理,周六不再办理。

此调整于2009年11月2日起试行,请予以配合。

医疗保险处

2009-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