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流动人口登记卡》和《流动人口(流入)已婚育龄妇女登记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11-03 作者:管理员 来源:自采

各科室计划生育宣传员:

为迎接09年计划生育工作的检查及做好计划生育流计工作,请把本科室人员在医院(含秀英、海口)有住房出租或借给流动人员住宿的情况如实按《流动人口登记卡》和《流动人口(流入)已婚育龄妇女登记卡》的要求认真填写,于2009年11月10日前填报到工会办,如有瞒报、漏报,后果自负。

★注:《流动人口登记卡》和《流动人口(流入)已婚育龄妇女登记卡》已挂在院网“文件及法规”的“各种表格下载”栏,请到此栏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