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迎接海南省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2009年年度考核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09-30 作者:管理员 来源:自采

各省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负责人:

根据《海南省医学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要求,我省卫生厅拟于10月12日-16日组织专家对各重点学科进行第二年度的考核评估,请我院各重点学科认真履行本学科建设责任,详阅《管理办法》中第十六条“考核和验收的主要内容”,审查各学科已签订的《重点学科建设项目任务书》及对照《重点学科建设项目评价体系(1000分)》等对年度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调整,请将汇报材料及多媒体等于10月10前送交科教处刘小琴收。

科教处

2009.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