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院职工家属参加医疗保险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09-15 作者:管理员 来源:自采

各工会小组:

根据《海口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文件规定,为了做好2009年城镇居民医保工作,方便本院职工家属参保,医院工会配合秀华居委会在本院信息楼一楼大厅设基本医疗保险征缴费点。请需要参保的职工家属在规定时间内前往办理。

办理时间:

9月16日(星期三)上午8:30~11:30,下午2:30~4:30

9月17日(星期四)上午8:30~11:30,下午2:30~4:30

9月18日(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2:30~4:30

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的职工家属,请自行到当地社保局办理。

请各工会小组长做好协助工作。

院工会

2009.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