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临床用血科室:
2009年医疗质量万里行---血液安全督导检查组将于9月23日上午到我院检查临床输血工作,根据卫生部《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第二章第五条规定,“输血申请应由经治医师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由主治以上医师核准签字,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订输血日期前交输血科备血”。请各科室按规范要求执行。
医务处
输血科
2009-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