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护理人员办理2008年度继教合格证的通知(第三次)

发布日期:2009-08-05 作者:管理员 来源:自采

各临床科室、医技护理组:

按照护理部的工作计划要求,在职的护理人员每年度必须完成所规定的继续教育学分并办理每年学分合格证(不得以任何的理由不办理每年学分合格证)。请各科室护长务必于2009年8月10日前将漏报的人员名单送来护理部补办,跨年度不予补办。学分不达标的,要说明不达标原因,理由不充足且学分不达标的人员,将影响个人年度考核。科室护长和录分员负有监督、管理的责任,要保证本科室护理人员每年度学分的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