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08年度继教合格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07-09 作者:管理员 来源:自采

各临床医技科室:

凡需要办理2008年度继教合格证的(医技药)专业技术人员,请与教育科(护理人员与护理质控办)联系,经查询学分达标属合格的人员方可办证,授理截止时间至2009年7月31日止,过期自误,工本费15元/本,跨年度不予补办。

特此通知

教育科

2009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