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执行新《药品目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5-07-01 作者:管理员 来源:自采

各临床科室:

一、2005年版《海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简称《药品目录》)一书已发放到各临床科室。

二、我院已将新《药品目录》的有关规定和内容录入我院‘住院管理系统’中,各临床科室可在我院‘住院管理系统’中查询医保药品目录。

三、请临床科室医护人员认真学习新的《药品目录》的有关规定,对医保患者严格按新《药品目录》执行。

多谢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