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

发布日期:2005-07-12 作者:管理员 来源:自采

近日,院工会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公司海口市分公司营业二部经过友好协商,为本院职工优惠购买家庭轿车保险的签订了《车辆保险合作协议》,协议规定:参保人必须是海南省人民医院的职工,凭借院工会出具的投保介绍信可参加该保险,保险费率为:按照国家保监委员会制定审批的关于车辆各种保险费率的60%给予优惠。有意向购买汽车保险的职工,欢迎与工会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