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临床科室:
我院自实施医院感染病例和死亡登记限报制度以来,经各方共同努力上报情况已有很大改观,但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如填报不及时,项目填写不完整,字迹潦草,有的甚至还有漏报现象,离卫生部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为了进一步加强医院感染病例报告和死亡登记制度的管理,尽快达到卫生部的要求,经医院感染办公室和病案室共同研究决定,特发布如下通知,请各科室组织学习并执行:
一、医院感染病例登记表和死亡登记卡(以下简称“一表一卡”)的回收。“一表一卡”由病案室在每个工作日回收病历时一并回收。请各科室备有专柜以便于病案室工作人员回收,并备有医院感染病例和死亡病例登记本,回收时双方在其登记本上交叉登记并签名。门急诊的死亡登记卡仍由门急诊工作人员直接送到病案室,同时要在本院信息系统的《门诊死亡登记》模块中登记。
二、“一表一卡”上报的时间要求。要求在24小时内上报,节假日顺延。迟报或漏报的,一经查实将按照原相关规定处理。
三、“一表一卡”填写的质量要求。“一表一卡”的填写要求项目完整,字迹工整清晰,医学术语准确,不能有涂改痕迹。对于无法得到的信息要有说明。对于填写不规范的将作为不良医疗文件在医院公示栏内公示。
四、“一表一卡”的处理程序。医院感染病例登记表由病案室回收后,每个工作日的下午由医院感染办公室派专人来病案室领取并履行交接手续,后续工作由医院感染办公室完成,其处理的基本程序是质控、通过专用软件录入、通过互联网上报卫生部。死亡登记卡的后续工作由病案室完成,其处理的基本程序是:质控、死亡分类、通过互联网上报卫生部。有关问题(包括:填写问题、空表的领取)请各科室与其质控责任人联系:病案室:于华 电话68642642 ;医院感染办公室:68622598。
五、本通知自2006年1月16日开始执行。
医院感染办公室、病案室
2006年01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