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ICU病人医院感染病例专项统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6-03-30 作者:管理员 来源:自采

各临床科室:

目前我院许多临床科室设有重症监护病房(ICU),而ICU病人医院感染发生率高,按照现行的ICU医院感染病例与普通住院病人混报的方法,不能准确反映医院感染的分布、分类情况,影响对医院感染发病率、发病人群和危险因素的有效分析,不利于对医院感染控制措施的制订和实施,同时也导致了部分科室对医院感染病例的瞒报、漏报和错报。为完善我院医院感染病例的报告体系,准确描绘我院各专业科室医院感染发病率基线,参考国际和国内的先进经验并经院领导批准,医院感染管理科将对ICU病例分列专项统计,特对设有ICU病房的科室要求如下:

1. 科室指定专人(如:院感监控护士、院感监控医生)在每月的第一个工作日将上月本科室进入ICU的病人总数报医院感染管理科;

2.凡ICU病人发生院内感染在填报医院感染病例表时(包括已转出ICU病房48小时内的病人),院感病例需在科室栏注明“ICU”字样,如:呼吸内科(ICU)。

望各相关科室自2006年4月1日起遵照执行,如发现ICU病人与普通病人混报现象将按错报处理。特此通知。

医务处、医院感染管理科

200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