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高级职称人员送交原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6-08-04 作者:管理员 来源:自采

根据卫生厅的要求,请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将职称外语证书、职称计算机证书、继续医学教育证书、下乡证明(副高)、毕业证书、资格证书、执业证书、聘书原件于8月8日前送到人保处,以便上交卫生厅组织人事处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