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录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6-10-09 作者:管理员 来源:自采

临床科室及各门诊:

护士再次注册工作现已开始,为了能及时提供注册护士所需的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证明,请科室护士长督促科室录分员在10月15日之前将学分录入,逾期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