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英区第五届人大代表选举办法

发布日期:2006-10-11 作者:管理员 来源:自采

为选好区人大代表,根据选举法,地方组织法和省选举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省人民医院选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选举办法。

一、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方式进行,省人民医院选区代表候选人2名,应选代表1名,即二选一。

二、选举时选民要亲自到投票站投票,并在统一规定的时间内投票(10月12日8:00—12:00)

三、因故不能直接参加投票选举的选民,要办理好委托投票手续。被委托人凭委托书领取选票。受委托代他人投票的不得超过3张。

四、选举人如同意选票上某一候选人的,就在这个候选人姓名上面的空格内划“0”,不同意的划“×”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弃权的不得另选他人。另选他人的,在“另选人姓名”栏右边的空格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上面的空格内划“0”,不划“0”的无效。

五、填写选票要用钢笔或圆珠笔,字迹要清楚,涂改辩认不清的视为废票;部分涂改辩认不清的,其辩认不清的部分视为无效。

六、投票结束后,由选举工作小组统一计票,代表候选人获得参加选举选民的过半数的选票时,始得当选。选举结果报区选举委员会审核有效后张榜公布当选代表名单,颁发代表当选证书。

秀英区选举委员会

医院选举工作小组

2006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