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拟录用陈敏辉同志为海口门诊抽水工,经监察处调查证实,该同志属某单位在职职工,不符合招工就业条件,院领导讨论决定,取消该同志的录用资格,拟补充录用李卫山同志为海口门诊抽水工,该同志考试前三名。现予以公示:
李卫山,男,1974年3月出生,大专学历,父亲李天锦,原骨科工作,现已退休。
公示时间7天(2006.11.27——2006.12.3),如有异议,请向监察处反映。
监察处电话:686426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