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办通知

发布日期:2006-12-11 作者:管理员 来源:自采

门诊部、临床各科室和住院收费处:

2006年度年终结算工作已经开始,凡是2006年12月31日前出院的,请各临床科室在2007年1月2日前将结算明细单据送到住院收费处办理结算手续。逾期不能办理的,保障局将不再受理,请各临床科室和住院收费处注意配合,多谢合作!

医保办

2006年12月11日

注明:此通知由信息中心代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