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部、临床各科室和住院收费处:
2006年度年终结算工作已经开始,凡是2006年12月31日前出院的,请各临床科室在2007年1月2日前将结算明细单据送到住院收费处办理结算手续。逾期不能办理的,保障局将不再受理,请各临床科室和住院收费处注意配合,多谢合作!
医保办
2006年12月11日
注明:此通知由信息中心代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