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处(室、部)、临床医技各科室:
根据《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厅关于做好2007年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琼人劳保[2007]48号)精神,切实做好“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以下简称 “国家级人选”)的选拔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选拔范围和对象
(一) 选拔范围:全院范围内符合推荐条件的人员均可申报。
(二) 选拔对象:“三类”专家(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海南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引进的优秀人才、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者、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和国家级工程项目的主持人或主要参与者、回国工作的高层次留学人员,以及其他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较大成绩、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青年人才。在上述对象中,已纳入我省“515人才工程”重点培养的人员,优先推荐。
二、选拔数量及待遇
2007年我省选拔推荐国家级人选控制在15名左右。被批准为国家级人选者按人事部《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纳入管理,享受有关待遇。
三、选拔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勇于探索、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学风朴实严谨,有强烈的事业心、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其学术、技术在国内同行中具有一定的优势,处于较高水平。
(三)年龄在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
四、选拔办法和程序
(一)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人事保卫处在认真核实申报人员的业绩情况并充分听取同行专家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报经单位领导集体讨论同意后签署意见,并逐级上报海南省卫生厅。
(二) 符合条件同志填写〈〈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候选人情况登记表〉〉、〈〈百千万人才工程候选人情况一览表〉〉各6份,同时上报的材料应有个人业绩综述和获奖证书(须为省部以上学术技术方面的奖励)、代表性论文(3篇以内)的复印件各1份,这三类材料装订成一册。《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候选人情况登记表》和〈〈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候选人情况一览表〉〉的电子版可在海南大学网站(http://www.hainu.edu.cn)人事处的网页下载,报送材料时,应同时报送两表的电子文件。
五、有关要求
(二)时间要求
1、3月12日前,申报同志务必将所有材料送交人事保卫处汇总,以便按时提交医院领导会议讨论。
2、4月15日前,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厅会同有关部门邀聘省内知名专家进行评议,确定本省推荐人选并予于公示。
3、4月30日前,将推荐人选材料报送国家人事部评审。
(三)选拔工作要求
各有关部门、科室要把国家级人选的选拔推荐工作,作为深入贯彻落实人才强院战略,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推荐符合条件同志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