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已开始,凡本院参加考试者必须于2007年4月12日前,至医事法律办公室(高压氧三楼)领取相关材料报名考试。逾期不予补报!
报名时,请携带以下材料(按顺序排列):
1、小二寸半年内免冠彩色清晰近照一张(黑白相片概不受理);
2、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及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一份(法律办领取);
3、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初审表一份(法律办领取);
4、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证明一份(法律办领取);
5、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过期身份证概不受理);
6、毕业证复印件一份;
7、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考试的,还应当提交《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8、传统师承或确有专长人员要提供2007年以前曾参加医师资格考试证明一份。
附注:以上材料复印件必须使用A4纸。
另:07年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中医类)考试大纲已改版,请中医类考生参照法律办张贴通知内容,及时购买。
咨询电话:68642612 联系人:苗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