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处方管理办法》第三次考核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7-05-09 作者:管理员 来源:自采

卫生部于2007年3月12日制定出台了《处方管理办法》,并规定今年5月1日起实施。为规范处方管理,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医院已经根据《处方管理办法》组织全院性培训及两次考核,因为工作等原因,还有一部分医师尚未参加考试,现组织第三次考核(最后一次考核),请尚未参加考试的医师以及不及格的医师务必参加考试。考核成绩将作为科室年终目标责任制管理医疗质量考评内容之一。每缺考1人,扣该科医疗质量成绩1分。考核不合格者每人扣科室医疗质量成绩0.5分。缺考者及考核不合格者予以全院通报批评以及暂停处方权的处理。

考核时间:2007年5月16日下午3:00—4:30

考核地点:信息楼三楼多功能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