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处(室、部)、临床医技各科室:
为了完善人事档案材料并根据综合档案室要求,请医院具有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同志于5月31日前将毕业证(原学历和后续学历证书)、历年专业技术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6开纸)送到人事处核对后交综合档案室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