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处(室、部)、临床医技各科室:
我院2006年毕业生,经过职业资格考试及岗位考核合格的,从2007年8月起发定级工资及100%绩效工资。考核不合格的同志,绩效工资继续按原来的比例发放。(考核不合格的同志人事处将电话通知该科室。)
人事保卫处
2007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