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临床、医技科室、手术室及各门诊:
我院病理标本的送检极不规范,有的有登记签收,有的无登记签收,有的由医卫人员收送标本,有的则由病人自送,留有极大医疗隐患。为了规范病理标本的检查,特通知如下:
1、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全院使用统一式样的病理标本送检登记本(登记本请各科室到物资中心领取),无统一式样送检登记本的标本,病理科一律拒收。
2、所有送检病理标本必须由收送双方在登记本上签名,以便核对。
3、送检病理标本请按病理标本送检登记本上说明的注意事项执行。
4、病理报告在收到标本后5个工作日内送达到各相关部门,特殊(如带有骨组织标本和需作免疫组化病例)标本和疑难病理需延后。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