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临床、医技科室:
根据省卫生厅“关于对第三次(年)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实施培训考核工作的通知”,凡参加医师资格考试人员二次(年)考试成绩不及格(包括报名后不参加考试、实践或笔试成绩不及格),拟参加第三次(年)医师资格考试的人员,今年均要参加由海南省医院协会培训部举办的培训,请符合上述条件人员于1月30日前到医事法律办(68622409)代交培训费700元和一寸照片一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