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疗安全警示教育讲座》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04-22 作者:管理员 来源:自采

医疗安全警示教育讲座

时间:2008年4月24日下午2点整

地点:信息大楼三楼多功能厅

主持:岑 松副院长

题目:医疗纠纷处理的相关法律问题

参加人员:临床、医技科室医务人员,欢迎护理人员参加

(值班、出诊人员除外)请带上IC学分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