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强调落实干部保健请示报告制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05-12 作者:管理员 来源:自采

各临床科室,按照我省干部保健请示报告制度凡省级保健对象出入院需立即电话报告医务处干部保健办公室,住院期间的重大病情变化(病危、病故)或手术、疑难病例会诊情况,也应及时报告,并于6小时内完成书面报告;省内正厅级保健对象出入院,重大病情变化,6小时内电话报告医务处干部保健办公室,12小时内完成书面报告。联系电话13876499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