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8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考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07-17 作者:管理员 来源:自采

机关各处(室、部)、临床医技各科室:

根据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厅、海南省卫生厅《关于做好2008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考评工作的通知》(琼卫人[2008]16号)文件精神,凡是学历、资历条件符合晋升条件的同志,均可报名参加专业实践能力测试(人机对话考试),成绩可保留一年,成绩合格者方可送报申报材料(去年人机对话考试通过的同志可直接送报)。请符合条件欲报名参加人机对话考试的同志于8月1日前到人事保卫处(人事)报名,并提交以下材料:

1.《海南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晋升报考申请表》(在医院网站“文件及法规”栏的“人保处文件”目录下《关于做好2008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考评工作的通知》中下载);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现资格)、聘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张。

3.近期同相底小二寸免冠彩色相片1张(贴在申请表相片栏里)及小二寸彩色免冠电子版相片1张(数码相片或扫描相片,相片格式只能是gif、jpg、png中的一种,并以考生身份证编号命名,如:460100196509236155;相片宽度要求在160个像素以内,高度要求在210个像素以内;照片大小在30k以内)。

附:学历、资历条件:

(一)副主任医(药、护、技)师

申报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具有相应专业博士学位,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

2. 具有相应专业硕士学位,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4年;

3. 具有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后续学历本科毕业后满1年),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

4. 具有相应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续学历大专毕业后满2年),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7年(仅限于申报药、护、技类人员);

(二)主任医(药、护、技)师

具有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后续学历毕业后满1年),取得相应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以上。

(三)破格申报

任现专业技术职务满两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破格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

1. 科研成果: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前5名,二等奖前4名,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前2名;同时必须有被SCI收录的专业论著1篇或发表在中文核心期刊上专业论著2篇(第一作者)。

2. 研究课题:主持完成(排名第一)1项国家或2项省、部级重大研究课题,并通过项目主管部门的鉴定或验收。同时必须在SCI收录的专业杂志上发表专业论著1篇或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专业论著2篇(第一作者)。

3. 发表专业论著:以第一作者在SCI收录的专业杂志(SCI当年影响因子在4以上)发表专业论著2篇(副高为1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