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09年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07-29 作者:管理员 来源:自采

各临床医技科室、各门诊部:

根据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琼卫继委发[2008]1号文件精神,关于做好申报2009年国家级和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2009年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新项目的科室请分别填写《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申报国家级项目的截止时间为9月15日,申报省级项目的截止时间为10月15日。

二、2008年已分别举办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新项目而拟在2009年继续举办的项目须分别填写《2009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表》、《2009年海南省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表》。国家级继教项目备案截止时间为2009年1月5日,省级继教项目备案截止时间为2009年1月10日。

三、上述各项申报表均无须打印,以电子版本报送教育科。各种申报表和备案表(电子版)直接向教育科索取。

教育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