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办关于海口市新农合网络直报的紧急通知

发布日期:2008-10-23 作者:管理员 来源:自采

各临床科室、门诊部、住院收费处:

我院已同海口市秀英区、龙华区、琼山区、美兰区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签订了定点医疗服务机构的协议,即将实现网络直报(出院时能够直接报销),拟十月二十八日(周一)开始执行,望各科室认真学习和掌握新农合相关文件的规定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学习新农合相关文件(医保办将印发各科室,见附件):

1、海府办〔2008〕186号文件

2、海南省农村合作医疗协调小组办公室海南省卫生厅文件琼农合〔2008〕1号、2号、3号文件

二、我院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1、总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疾病证明书原件或复印件一份

3、身份证或户口本(含有患者姓名)复印件一份

4、住院病例首页一份

5、农合医疗证复印件(必须复印含有证号页、名单页)一份。

6、外伤住院者需提供参合人员意外受伤(违法犯罪、酗酒、故意自伤、服毒、自残、自杀、交通事故等不属于此范围)就医报销审批表一式两份。

7、顺产或剖宫产需提供相关计生证明(产妇身份证、小儿医学出生证明、、产妇计生服务证)。

医疗保险管理办公室

2008年10月23日

注:此公告由信息中心代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