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格执行职工带薪年休假规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11-07 作者:管理员 来源:自采

机关各处(室、部)、临床医技各科室、各公司:

根据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厅《关于对机关和事业单位执行职工年休假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通知》琼人劳保[2008]302号文件的精神,再次强调严格执行职工带薪年休假规定,要求各科室(部门)的领导,要检查本科室本部门职工休假的情况,对尚未休年休假的,应尽快办理请年休假手续,在本年度内妥善安排休年休假,以确保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的贯彻实施,切实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