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继教年度合格证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11-17 作者:管理员 来源:自采

已申请办理2007年度继教合格证书的(医技药)人员,请于11月18日起到教育科办公室领取《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年度合格证书》,护理人员到护理质控办公室领取。

特此通知

教育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