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护士执业注册的补充通知

发布日期:2009-02-10 作者:管理员 来源:自采

各临床科室、医技、护理学组:

根据上级要求,办理护士执业注册(不包括首次注册)需补交1寸白底彩照一张、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身份证的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面的A4纸上),请于2月16日前以科室为单位交护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