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各处室、临床医技各科室等单位:
为了规范管理后勤物资的购量及使用情况,从现在开始,各单位要使用的物质按月计划,提前十天送到物资中心(2009年3月份在2月24日前)统一办理。
特此通知!
院总务处
2008.02.19
注:此通知由信息中心代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