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临床、医技科室:
经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批准,新修订的《医师资格考试大纲(2009年版)》已经颁布实施。依照《国医考发【2008】89号》文件精神,由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委托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发行的2009年度医师资格考试系列指导用书,现开始接受征订。请报名参加本年度医师资格考试考生,速至医事法律办公室 苗博处订购,联系电话:13707572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