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通知

发布日期:2009-03-05 作者:管理员 来源:自采

现接到海口地方税务局《关于2008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纳税申报的通告》: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负有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的纳税人且2008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个人(含12万元),从2009年的1月1日至3月31日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办理年度自行纳税申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其纳税申报办法可登录海南省地方税务局网站http://www.tax.hainan.gov.cn 查询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到当地办税服务大厅咨询。

申报地址:1.金贸办税服务大厅

2.振兴办税服务大厅

3.华信办税服务大厅

4.秀英办税服务大厅

5.府城办税服务大厅

6.保税区办税服务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