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各工会小组:
为了促进医疗事业的科学发展,保障各项医疗服务机制的平稳运行,加快医院的民主监督进程,在深入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等党和国家监督、监察法律法规文件精神基础上,以科学发展观的理论精髓为指导,进一步完善海南省人民医院决策、执行、监督“三权分离连动”机制,使广大职工真正发挥起群众当家作主、参政议政的实际作用,确保医院党委决策、行政决策、执行,党内外监督机制运行的更加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特此成立海南省人民医院职工监督委员会,请医院各工会小组按候选人条件推荐1—2名候选人,于3月18日下午4时前报工会办公室。
候选人条件:
1、本院在岗职工和离退休人员。以医疗专家学者为主,医护人员、民主党派人士、无党派人员及工人中各个职业层面职工也要占有一定的比例。机关处级(含副处)以上干部、临床、医技科主任(含副主任)、科护士长、党支部书记均不参加职工监督委员会。
2、坚持原则,遵纪守法;顾全大局,维护团结;事业心强,有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
3、关心医院的改革与科学发展,积极投身于医院的各项建设,在医院未来发展战略目标上有合理化见解。
热心为职工办事,作风正派,品德高尚,较一定的政策和理论水平,能够自觉地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4、关心、支持医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廉洁自律,弘扬正气,在职工群众中享有声誉和较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