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处(室、部)、临床医技各科室: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现将我院2009年劳动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今年劳动节放假时间从5月1日至3日,共3天。其中5月1日(星期五、“五一”国际劳动节)为法定节假日,5月2日(星期六)、5月3日(星期日)照常公休
节假日期间,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职工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