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期间疫情报告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09-21 作者:管理员 来源:自采

各门诊部、临床科室:

为做好“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期间疫情报告工作,保健科特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希望各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如遇突发事件或特殊传染病病例请及时报告。

疫情报告负责人及联系电话:林尤斌:15208981100

保健科

2010-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