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部、各临床、医技科室:
根据海南省社会保险事业局通知,8月底、9月初省厅及国家人社部分别到我院对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为了做好迎检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门诊部、各临床、医技科室要结合医保有关政策认真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规范门诊病历和处方书写;
3.严格按规定药量开方,严禁超规定开大处方;
4.严禁挂床住院,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通报批评及处罚;
5.严格按规定收费,杜绝自立项目收费和分解收费;
以上要求请各部门认真检查执行,共同努力做好此次迎检工作。
医疗保险处
2010-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