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部、各临床、医技科室:
为加强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卫生部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就《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关于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范围的暂行规定》、《卫生部关于修订口腔类别医师执业范围的通知》(此三项文件可在“文件及法规-其它文件或表格下载”里下载)征求各部门意见,请科室医务人员认真研究,将修改意见于2010年8月27日(周五)前以电子版本发到医务处邮箱hpph200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