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处(室、部)、临床医技各科室: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2008年“五一”国际劳动节放假调休日期具体安排如下,5月1日-3日放假,共3天。其中,5月1日为法定节假日,5月3日(星期六)为公休日,5月4日(星期日)公休日调至5月2日(星期五),5月4日(星期日)上班。
另,青年节(5月4日) 14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的青年放假半天”。请各科做好值班安排。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