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处(室、部)、临床医技各科室:
为了尽快完成电话号码的校对,目前还有部分科室未将校对后的号码送交院行政办公室。请各科室尽快登陆医院网进入“文件及法规”在“各种表格下载”中下载各科电话号码进行校对。请务必在2008年1月15日前将校对后号码送交行政办公室。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