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健部是医院承担保健对象保健和体检工作的职能部门。下设综合一办和综合二办2个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根据海南省医疗保健局干部保健工作有关规定,制定本院医疗保健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监督落实。
(二)组织落实保健对象日常门急诊就诊、住院诊疗的接待陪诊工作;协调保健对象的重大抢救和院内、外会诊工作。
(三)落实省级保健对象的日常巡诊工作,确保巡诊服务质量;完成日常门急诊、住院、体检、随访、健康教育、档案管理等工作。
(四)组织协调省、厅级保健对象的健康体检工作。
(五)组织协调各类大型活动的医疗保障服务工作。
(六)组织医疗保健人员的业务培训,应用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保健工作人员整体水平。
(七)执行保密制度,实行保护性医疗,不泄露患者隐私与秘密。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