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立项情况、实施主体项目、资金及主要内容
预算单位—省人民医院的项目《 卫生健康发展专项资金》属于转移性项目,主管部门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项目概述如下:
海南省人民医院承担全省老百姓疾病的治疗及预防工作,承担全省高级干部的医疗保健任务和省内举办的各类大型赛事的保健任务。为满足社会公众对就医的增长需求,进一步完善各项医疗服务功能,提升医院医疗诊断技术,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高的医疗保障水平,2021年卫生健康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从医疗设备更新、药品款、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补助、基本公卫项目(含尘肺病筛查项目、省级流感监测项目、食源性项目)、流感监测项目、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核辐射紧急医学救援演练及远程医疗智慧医院能力建设等方面进行提升。
(二)项目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设定情况
总体目标:1、尘肺病筛查:筛查率达标。 2、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加强国家级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得队伍建设,提升核辐射救治能力。 3、取消药品、耗材加成补助:补助金额能较大程度上弥补医院因取消药品、耗材加成减少的收入,保证医院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 4、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及时、足额发放学员补助。
2021年年度目标:1、尘肺病筛查:筛查率达标。 2、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加强国家级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得队伍建设,提升核辐射救治能力。 3、取消药品、耗材加成补助:补助金额能较大程度上弥补医院因取消药品、耗材加成减少的收入,保证医院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 4、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及时、足额发放学员补助。
当年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1、尘肺病筛查项目监测时长为1年,因监控时限未到,项目未完成。2、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因疫情影响,项目未完成。3、取消药品、耗材加成补助已弥补医院因取消药品、耗材加成减少的收入,保证医院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4、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正常进行,按时足额发放学员补助。
二、项目决策及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一)项目决策情况(包括决策过程和结果)
1、医疗设备项目根据卫健委要求,资金用于支持设施设备维修改造、设备购置等方面。
2、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项目按照省卫健委有关工作要求,用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生活补助及教学活动津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建设项目按照基地建设需求,购买模拟AED自动体外除颤仪、硅胶复苏器、半身心肺复苏操作模型等教学设备。
3、取消药品、耗材加成补助用于弥补医院因取消药品、耗材加成减少的收入,即用于支付药品及耗材款。
4、基本公卫项目(含尘肺病筛查项目、省级流感监测项目、食源性项目)及流感监测项目根据省卫健委2021年实施方案开展工作。
5、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项目根据省卫健委2021年项目实施方案开展工作。
6、公立医院改革项目根据省卫健委《关于印发2021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该笔资金用于远程医疗及智慧医院能力建设。
7、核辐射紧急医学救援演练根据卫健委应急办相关文件要求,资金用于完成当年应急演练及培训任务。
(二)项目资金(包括财政资金、自筹资金等)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预算情况如下:
资金总额-年初预算数39,077,361.9元,资金总额-全年预算数40,634,361.9元。
财政资金-年初预算数39,077,361.9元财政资金-全年预算数40,634,361.9元。
专户-年初预算数0元,专户全年预算数0元;单位年初预算数0元,单位全年预算数0元。
(三)项目资金(主要是指财政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资金执行情况如下:
资金总额-全年执行数34,397,344.11元,资金总额-执行率84.65%元。
其中:
财政资金-全年执行数34,397,344.11元,财政资金-执行率84.65%。
专户全年执行数0元,专户-执行率0;单位全年执行数0元,单位全年执行率0。
(四)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包括管理制度、办法的制订及执行情况)
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按照《公务支出管理汇编》、《经费审批及报销制度》等相关文件执行。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对重大对外投资、对外合作、基建、捐献(包括捐献)等重大经济事项须经党委会集体研究决定。财务严格按照规定,把好资金使用审批关,按项目资金用途使用执行。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包括项目招投标情况、调整情况、完成验收等)
在项目完成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医疗设备项目及药品采购严格遵照政府招标采购相关制度,以确保项目顺利完成。属于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设备,按规定集中到政府采购中心采购或实行委托代理采购。药品采购严格按照省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信息公示平台公布价格进行采购。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项目严格按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管理办法(试行的)》(国卫科教发[2014]49号)要求,组织住院医师培训学习,按时发放培训对象生活补助、发放教学活动津贴。
基本公卫(含尘肺病筛查项目、省级流感监测项目、食源性项目)及流感监测项目组建以分管院领导为主要负责人,院感疾控部疾控办为职能监管部门,各相关门诊专科具体落实业务情况开展三级架构,定期对业务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捋顺工作流程。
(二)项目管理情况(包括项目管理制度建设、日常检查监督等情况)
医疗设备的采购完全依照医院管理规章制度中的《医学装备管理制度》执行,形成从申请、计划、论证、审批立项、购置、验收、建档等环节进行全过程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系统化管理体系。注重资源共享,杜绝盲目配置和闲置浪费。遵循有计划、按比例发展的客观规律的价值规律,使人力、物力、财力得到充分的有效的利用。
药品采购严格按照医院规章制度中的《药品管理制度》执行。我院药学部严格执行药品价格政策,保障医疗收费的合法性,招标价格严格按照省医药集中采购服务平台公布的中标价格执行。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项目根据财政专项资金使用年度计划,遵照医院《住培经费管理》、《住培相关待遇发放办法》、《住培管理工作考核办法》等规定,严格落实专款专用的原则使用资金,按月发放培训对象生活补助、发放教学活动津贴。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将项目实际完成情况与申报的绩效目标对比,从项目的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等方面对项目绩效进行量化、具体分析。
其中:项目的经济性分析主要是对项目成本(预算)控制、节约等情况进行分析,项目的效率性分析主要是对项目实施(完成)的进度及质量等情况进行分析;项目的有效性分析主要是对反映项目资金使用效果的个性指标进行分析;项目的可持续性分析主要是对项目完成后,后续政策、资金、人员机构安排和管理措施等影响项目持续发展的因素进行分析。
1、项目的经济性分析
根据设备购置合同,医院及时支付设备价款,确保合同执行。项目按医院业务发展及合同约定内容,有预算、有计划执行,项目管理科学合理,资金安排符合实际需求。药品招标价格严格按照省医药集中采购服务平台公布的中标价格执行,不高于规定价格。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项目学员生活补助严格按照标准每月按时发放。
2、项目的效率性分析
医院积极筹措资金,保证设备购置合同有效执行,未发生因滞压付款而影响设备采购。药品招标价格严格按照省医药集中采购服务平台公布的中标价格执行。
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产出指标:资金到位率100%,绩效标准达到“优”。
效益指标:出院人数为12万人次/年,持续增长,绩效标准达到“优”。门诊诊疗人次为273.18万人/年,绩效标准达到“优”。
所有的绩效指标都已基本达到了预算设定的目标。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该批设备投入使用后,可以有效降低目前医疗设备检查的瓶颈作用,大大提高住院病人对医院的满意度和病床的周转率。取消药品、耗材加成补助已弥补医院因取消药品、耗材加成减少的收入,保证医院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
4、项目的可持续性分析
卫生健康发展专项资金的投入,便于医院进一步完善各项医疗服务功能,为患者提供优质服务,有助于医院提升医疗诊断技术,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高的医疗保障水平。其中,开展流感监测工作可为流感流行态势研究及为疫苗毒株研判提供参考;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为发现食源性聚集性病例和食品安全隐患提供技术支持;尘肺病筛查工作为病例发现、了解我省职业危害提供参考。
(二)项目绩效目标未完成情况及原因分析
指标绩效标准均为“优”,已达到理想的预期目标。但2021年卫生健康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中部分项目受疫情影响未能执行;基本公卫项目时间跨度较长,未能支出;公立医院改革项目因省卫健委临时更改用途,且实施方案迟迟未下发,为了加快财政项目资金支出进度,经请示院领导,决定该笔资金继续用于远程医疗建设并于2021年6月24日向省卫健委去文申请调整该笔财政资金支出经济分类、8月24日根据省财政要求修改并重新给卫健委去文、2021年12月10日完成调整,导致项目不能顺利进行。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后续工作计划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项目按照培训进程开展工作;基本公卫项目(含尘肺病筛查项目、省级流感监测项目、食源性项目)及流感监测项目继续按照省卫健委2021年实施方案完成后续工作;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项目继续按照省卫健委2021年项目实施方案完成后续工作;公立医院改革项目按照原用途开展远程医疗及智慧医院能力建设;药品采购严格按照医院规章制度中的《药品管理制度》执行。
(二)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问题和建议(包括资金安排、使用过程中的经验、做法、存在问题、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等)
1、项目周期跨年度,资金已提前到位,无法完成支出计划。如2021年流感监测项目资金使用方案未下达,通过与上级相关部门沟通,其方案与2022年使用方案一起下达,该项目拟用于2021年下半年至2022年上半年监测工作支出,故2021年无法开支。
2、调整周期长,影响项目支出进度。如公立医院改革项目,2020年申报2021年预算时,原计划用于购置药品耗材等经常性补助。2021年2月底收到省卫健委《关于印发2021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该笔资金用于远程医疗及智慧医院能力建设。2021年5月28日收到省卫健委体改处电话通知,要求暂停使用该笔资金,理由是委里要调整该笔资金用途,用于平安医院建设,相关实施方案文件待委党委会审批通过后再予下发。而2021年5月11日、5月21日我院院长办公会、党委会已分别决议同意将该笔资金用于建设远程医疗系统。因等待时间较长,6月24日我院向省卫健委去文申请调整支出经济分类。约8月23日接省财政厅通知,修改待调整的支出经济分类,8月24日与省卫健委沟通后,按要求将调整支出经济分类的表格修改好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发送,当天上午发送后,又接到省卫健委通知要求重新去文更改,我院已于当日重新发文。8月26日接通知要等待委里再次上会后再报省财政厅,据悉,9月底省卫健委已去文省财政厅申请调整该笔资金支出经济分类,2021年12月10日才收到省财政厅相关批复文件。故该项目无法完成支出。
3、当前,医院发展迎来新的历史机遇,根据省政府对我院综合改革方案的批复,到2025年,要将医院打造成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为一体的国内一流现代化医院,1/3以上的临床专科进入中国医院专科声誉排行榜前20名,体制机制改革取得重大突破,成为全国公立医院改革的样板;到2035年,全面建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创新型医院,实现制度集成创新领先、医疗服务水平领先、医院管理水平领先、医院环境领先,成为与高水平建设国际自由贸易港目标相匹配、与社会主义现代化相适应的医学新高地。面对新的历史机遇,我院原有的医疗设备远远不能满足医院医疗业务及学科发展建设,现许多专科设备老化、配置不足等严重影响到医院提供高质量、高效率医疗服务的需求。医院每年获得的有限的能力化建设资金几乎全部用于大型医疗设备的购置和更新,已无力用自有资金购置和更新大型医疗设备。
另外,沈晓明省长2019年8月18日在海南省人民医院调研座谈会上的讲话中也曾提到要加大对公立医院的政府投入:“公立医院的硬件设施,只要规划有需要,都应该由政府来投入,包括造房子、买设备。”、“政府要加大对公立医院的投入,使公立医院不需要去举债,帮公立医院化解债务。”
因此建议对标国内一流医院标准,结合自贸港政策,加大对医院的财政经费投入,使医院尽早成为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为一体的国内一流现代化医院,成为全国公立医院改革的样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