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医院2021年度南院(观澜湖)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日期:2022-12-14 来源:海南省人民医院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立项情况、实施主体项目、资金及主要内容

预算单位—省人民医院的项目《海南省人民医院南院(观澜湖)》属于部门项目,主管部门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项目负责人为:温聪生

联系电话:13005089800

项目概述如下:项目位于海口市观澜湖片区东侧、惠农路东侧M-06地块,总建筑面积为14232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10740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34927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七项基本医疗用房、大型医疗设备用房、科研用房(含重点实验室)以及地下车库和人防工程等;同步实施室外道路广场、总体管网、照明、绿化、围墙等配套工程。项目设置床位1000张,停车位1100个。

项目概算总投资118,44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07,14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7,849万元,预备费3,450万元。项目于2021年3月13日开工,计划竣工时间2024年3月17日,总工期1100日历天。

(二)项目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设定情况(包括预期总目标及阶段性目标,衡量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的评价指标、标准等)

总体目标:2020年底顺利开工,2021年争取完成投资5亿元,形象进度完成30%。

2021年年度目标:2020年底顺利开工,2021年争取完成投资5亿元,形象进度完成30%。

当年年度目标完成情况:2021年3月13日集中开工,2021年完成投资24,797.99万元(含土地款),总体形象进度完成17.66%。

二、项目决策及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一)项目决策情况(包括决策过程和结果)

海南省人民医院有百年的深厚积淀,拥有一定的人才、技术储备和丰富的管理经验。但目前海南省人民医院秀英院区空间局限,发展受限。新建海南省人民医院南院(观澜湖)将依托省医院在医疗、护理、教学、科研方面的优势,以及信息化建设的丰富管理经验、优质技术力量、精英人才资源等,按高端医疗要求,建设精准医学中心、转化医学中心等,提供高新医疗技术服务,与省医院北院形成互补格局,有利于建设国家区域医疗中心。

根据省发改批复,项目概算总投资118,44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07,14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7,849万元,预备费3,450万元。项目于2021年3月13日开工,计划竣工时间2024年3月17日,总工期1100日历天。

(二)项目资金(包括财政资金、自筹资金等)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预算情况如下:

资金总额-年初预算数307,995,000元,资金总额-全年预算数247,979,997元。

财政资金-年初预算数307,995,000元,财政资金-全年预算数247,979,997元。

专户-年初预算数0元,专户全年预算数0元;单位年初预算数0元,单位全年预算数0元。

(三)项目资金(主要是指财政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资金执行情况如下:

资金总额-全年执行数247,979,997元,资金总额-执行率100.00%。

其中:

财政资金-全年执行数247,979,997元,财政资金-执行率100.00%。

专户全年执行数0元,专户-执行率0;单位全年执行数0元,单位全年执行率0。

(四)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包括管理制度、办法的制订及执行情况)

根据项目推进情况,提前做好用款计划,确保预算支出及时、均衡。对工程类和货物类按招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等规定的要求履行相关手续。

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按照院《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经费审批及报销制度》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按工程进度,从专用账户上将资金拨付到责任单位资金专户,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和超批复使用资金。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包括项目招投标情况、调整情况、完成验收等)

根据《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对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投标,在招投标过程没有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省发改批复项目总投资118,446万元。该项目自2021年3月13日开工以来,注重施工组织管理和协调沟通,工程进度和质量双轨并进。

(二)项目管理情况(包括项目管理制度建设、日常检查监督等情况)

项目实施均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实行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制。

工程管理从招投标管理、质量管理、投资管理、进度管理、合同管理、廉政管理、安全环保管理、工程变更等方面进行管理。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严把质量关,确保工程进度,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污染,保护环境”的安全、环保方针,按时完成所承担的建设任务。

为做好工程施工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安全运营,我院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多次开展廉政谈话,没有发现违法违纪行为。

该项目按规定实施公开招标确定该项目的代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各参建单位均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标准和工期按时完成所承担的建设任务,我院无资金拖欠情况,没有发生合同纠纷。项目合同执行情况良好。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项目的经济性分析:项目按期支付农民工工资,约906万元。完成投资2.48亿元,对省内国民生产总值有一定贡献。

2.项目的效率性分析:根据工程进度,医院及时支付工程款,确保合同执行。项目按医院业务发展及合同约定内容,有预算、有计划执行,项目管理科学合理,资金安排符合实际需求。

3.项目的有效性分析:

产出指标:完成形象进度17.66%,部分实现绩效目标。

效益指标:完成投资2.48亿元,部分实现绩效目标。

4.项目的可持续性分析:

海南省人民医院南院(观澜湖)选址观澜湖地区,在海南省环岛高速东线龙桥互通附近,建设急救中心、心脑血管病中心等,可以保障海口市南部的龙塘镇、龙桥镇、观澜湖区、永兴镇和东山镇等区域的人群医疗需求,同时为其他市县转运的急危重症患者提供及时的救治,保障人民健康,同时有助于减轻海口市中心城区人流车流的压力。

(二)项目绩效目标未完成情况及原因分析

项目于2021年3月13日集中开工,开工后项目内建设用地未按要求完全移交至建设方,因土地争议问题影响,项目直至7月份保障施工后项目才开始大面积土石方施工。在有限的时间内无法达成预计绩效目标。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后续工作计划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优化项目实施进度计划,合理调配资源,增加人、料、机投入,在保障安全质量的前提下,力保项目按期交付。

(二)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问题和建议

1.主要经验及做法

(1)完善组织管理机构,责任到位,分工合作,层层把关,基建、财务规、纪检、审计等司其责,做好项目管理工作,执行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策制度。同时,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做好投资控制,确保施工质量,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2)项目实行公开招标

实施公开招标,有利于选择信誉好、有能力的代管单位、施工单位。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能确保工程的质量和进度。

(3)切实做好生产安全工作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要求各参建单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并要求施工单位安排专项安全资金和设置专职安全管理员,严格按照既定方案落实责任,切实做好安全工作。

(4)确保廉政建设

为做好工程施工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安全运营,我院督促代管单位与总包单位签订廉政协议,并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多次开展廉政约谈,确保工程项目建设活动的廉洁性。

2、存在问题建议

建议对标国内一流医院标准,结合自贸港政策,加大对医院的财政经费投入,使医院尽早成为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为一体的国内一流现代化医院,成为全国公立医院改革的样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