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临床医技科室、研究室:
2007年结题的项目请于5月8日之前上报科教处,逾期不再受理。申报科技进步奖的材料请 按科技厅要求填写(请从“海南科技在线”下载相关表格),并附2007年查新检索报告,5月30日之前报科教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