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7年科研成果结题及科技进步奖申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7-04-04 作者:管理员 来源:自采

各临床医技科室、研究室:

2007年结题的项目请于5月8日之前上报科教处,逾期不再受理。申报科技进步奖的材料请 按科技厅要求填写(请从“海南科技在线”下载相关表格),并附2007年查新检索报告,5月30日之前报科教处。